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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广州花近2000万买网约车监管系统 没人开监管谁?

发表于:2024-06-02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6月02日,广州花近2000万买网约车监管系统,没人开监管谁?10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由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承建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启动试运行。之所以要建设监管平台,是为了确保《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11月1日

  广州花近2000万买网约车监管系统,没人开监管谁?10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由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承建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启动试运行。之所以要建设监管平台,是为了确保《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11月1日生效后,满足各城市对网约车跨界监管工作的需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两个地方涉及监管平台。首先是第5条有关“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机构所应当具备的条件,《暂行办法》规定:“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这意味着凡是要从事网约车营运的平台,必须具备和监管平台交换相应数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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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近2000万买网约车监管系统 没人开监管谁?

  其次是第五章“监督检查”中对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换句话说,每一个有网约车营运的城市,都应当建设类似的平台,从而便于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

  当然,监管平台的建立,并不只是为了监管平台,据说还有服务平台企业的功能。据中国交通新闻网的报道,“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表示,通过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建设,可以实现行业管理部门与网约车企业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在做好行业监管的同时,更好地为平台企业提供服务。”

  二

  我不知道监管平台是否真能为平台企业提供服务。但是一个可以确认的信息是,监管平台的成本不菲,而这部分成本是要由所有的纳税人来埋单——包括那些从不使用网约车的人、甚至包括那些出租车司机。

  10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以《为管网约车、交委斥巨资》为题报道了广州市交委“斥资1998万元购买了一套网约车管理系统,拟对未来的网约车平台牌照、车辆牌照和司机牌照等进行信息化管理。”假设这1998万属于监管平台管理系统的市场价,那我们不妨来计算下仅仅这一项的成本。

  按照《暂行办法》第4条的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再结合《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意即所有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当建设一套监管平台。那么,全国范围内会有多少个监管平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在2014年底全国共有1425个县、361个县级市、288个地级市和4个直辖市,而这些行政区划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当建设一个监管平台——加起来共2074个不同层级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而它们都需要有一套与监管平台相匹配的网约车管理系统。

  假设每套管理系统的价格都得1998万,全国范围内仅就网约车管理系统的支出就得有414亿。当然,并不见得每个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都需要拥有像广州这样复杂功能的软件管理系统,而且并不见得网约车会遍及这么多区域。假设把管理系统的价格降为1000万,全国共有500个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建设监管平台,那么此项的支出也不菲:共需要50亿左右。

  当然了,也许会有人说,1000万还是太贵了,100万怎么样?尤其是对那些网约车数量不多的中小城市。不过,这价格不能再便宜了,如果其他地区都能这么便宜的获得这套系统,你让当初花1998万采购这套管理软件的广州市交委的脸往哪里搁?当然了,已经有广州市人大代表在《南方都市报》上撰文对此表示怀疑了,“网约车管理系统花1998万 交委还得晒个明白账”。

  在《暂行办法》规定各地要建设监管平台时,我就对其成本表示过忧虑,从现在来看,政府为此投入远超我当时的想象。以广州为例,只采购监管平台的软件就达到1998万,同时考虑到广州方面还要求网约车平台与监管平台的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车辆轨迹信息、订单详细信息(不含乘客个人信息)、服务质量、乘客评价信息以及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这意味着监管平台还需要投入巨资采购服务器来存储相关数据。姑且不论要求平台提供轨迹信息是否合理,单是为了完成这个目标而要达成的手段就耗资巨大。投入这么多的成本来建设网约车,这对那些不乘坐网约车的市民是不是不公平?

  据说目前仅滴滴一家每日就处理超过70TB的数据。那么,维护这样的数据需要多少成本?当我在微博上发出这样一个疑问时,有网友如此回复:“目前服务器后期维护是场噩梦,设备越串越多,研发人员都在京沪,配套软件厂家一般都在美国,开支会指数暴涨,所以很少听说那些互联网公司愁设备,都是愁人。”

  各级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也要扪心自问,耗费巨资收集的数据,有没有足够的人手来分析这些数据?

  三

  我不知道建设这样一个监管平台的合理性何在。不过从目前公开的情况来看,除了成本昂贵以外,这样的监管平台至少还有以下三个风险。

  首先,侵犯平台的商业秘密。尽管《暂行办法》规定了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但是在各个城市的实施办法中,共享的范围大都被扩大了。比如北京市要求“平台数据库向本市监管平台实时传输运营动态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上海规定“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广州明确“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车辆轨迹信息、订单详细信息(不含乘客个人信息)、服务质量、乘客评价信息以及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

  需要指出的是,网约车产生的数据都是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所谓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毫无疑问,平台的数据就是商业秘密,这是任何一家网约车平台的立命之本。如果说《暂行办法》只是要求平台提供“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与监管平台共享还情有可原,但北京要求共享“实时传输运营动态数据”和广州要求“车辆轨迹信息和订单详细信息”就已经非常离谱,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可能都没有一个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知道其监管对象将每一笔交易的数据都上报给它。你能想象工商总局为了打假的需要而要求所有的电商将每一笔交易的详细信息都上报给它?央行尽管拥有清算支付系统,但是它也不会要求每一个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将双方的详细数据都要求汇报给它。尽管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会向公众公布其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供投资者了解,但也不会细致到每一笔交易。

  其次,侵犯乘客的隐私。据悉,目前不少城市都要求网约车平台和监管平台共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每个订单的轨迹和乘客信息。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哪个监管机构自负到敢让每个经营者上报所有消费者信息的要求,这不仅侵犯了商家的商业秘密,同时还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

  再次,这会导致权力寻租。假如市场上有20家网约车公司,这些数据都是商业机密,那么今后会不会发生这样一个现象:甲公司通过贿赂数据监管平台负责人来获得乙公司的商业机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切实存在的风险。

  为什么政府要建这样一个监管平台?其初衷估计是为了防止平台接纳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车辆和驾驶员。不过为了防止非法营运需要耗费巨资,甚至冒着侵犯监管对象商业机密和消费者个人隐私的风险,是不是得不偿失?

  四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合理行政的比例原则,即“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事实上,根据《暂行办法》,出租汽车行政主管、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因此各地完全没有必要耗费巨资建设一套监管平台。

  如果任何一个监管机构都学交通部的做法,那么再多的财政收入也无法承受巨额支出,而且这种支出毫无必要。除了浪费有限的财政资金外,并无其他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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