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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新车上市前需强制公开撞击测试结果 交通部回应回归市场机制

发表于:2024-06-02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6月02日,继上回民众在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案「燃料费随油徵收」,交通部的回应让许多人不够满意之后,也有民众后续提案「国产车上市前,必需强制公开ARTC撞击测试结果,并比照国外将结果分级」,目的是希望国产新车能够在政府单位或第三方公正单位的监督下,上市
继上回民众在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案「燃料费随油徵收」,交通部的回应让许多人不够满意之后,也有民众后续提案「国产车上市前,必需强制公开ARTC撞击测试结果,并比照国外将结果分级」,目的是希望国产新车能够在政府单位或第三方公正单位的监督下,上市前能够公布撞击测试结果,并依照成绩结果进行分级,提供消费者购车时参考,而交通部也做出了正式回应,内容大致是交通部为了确保车辆安全性,自民国87年起便参考欧盟、日本及澳洲等国家的做法,导入更完善的车辆安全审验制度,因此目前国内新车上市前就必需向交通部申请新车型认证,依照车辆型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及车辆安全检测基准之要求,经认可之检测机构测试合格,取得车辆型式安全审验合格证明书之后,才能领牌上路;自民国97年起,新型式小客车还要符合前方及侧方碰撞乘员保护两项安全法规才能符合安全规范。

因此,交通部认为,民众提案的「国产车上市前,必需强制公开ARTC撞击测试结果,并比照国外将结果分级」,与目前交通部为确保车辆基本安全性能目的之车辆型式认证制度性质不相同,加上推动经费庞大,所以交通部建议得回归市场机制,鼓励车厂业者自发性揭露撞击测试结果。
 
以下是交通部新闻稿全文:
 
交通部表示,有关民众于国家发展委员会建置之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议「国产车上市前,必需强制公开ARTC撞击测试结果,并比照国外将结果分级」,交通部将鼓励车辆业者自发性揭露撞击测试结果,并配备主动安全系统,做为消费者购车之参考,交通部亦会持续依UN/ECE车辆安全法规发展,定期与有关单位检讨所涉交通法令,共同提升国内车辆安全性。
 
交通部为确保道路使用车辆之安全性,自民国87年起参考欧盟、日本及澳洲等先进国家作法,导入实施车辆型式安全审验管理制度,国内车辆安全法规均调和联合国UN/ECE车辆安全规定,且採取政府(强制)认证制度。此制度系指车辆製造厂或进口商于新车销售上市前,须先向交通部申请新车型认证,依照车辆型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及车辆安全检测基准之要求,经认可之检测机构测试合格,取得车辆型式安全审验合格证明书,始得办理登记、检验、领照行驶道路。也就是说须先通过法规规定之相关安全测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之后,才可合法上路或贩售。此外,碰撞法规亦是调和导入UNECE R94及R95法规,该法规内容与欧盟、日本及澳洲等国相同。
 
自民国97年起,新型式小客车即应符合前方及侧方碰撞乘员保护两项安全法规,交通部并请审验机构将通过碰撞法规之车辆审查合格资讯,公告于交通部车辆安全资讯网(www.car-safety.org.tw),民众可连结该网站点选「小型车碰撞乘员保护审查合格资讯」浏览查询。目前该网站已公告425笔符合前方碰撞法规及380笔符合侧方碰撞法规之产品资讯,审验机构并持续于每个月更新此资讯。
 
民众提案之主要诉求,经了解比较接近国外新车安全评价制度(NCAP)。国外NCAP制度由政府或民间组织执行,并以提供消费者购买车辆资讯及提升汽车工业发展为主要目的,与交通部为确保车辆基本安全性能之目的,所建立之车辆型式认证制度(包含碰撞法规),其性质与目的并不相同。考量所涉之议题及主管机关层面较广且执行NCAP所需经费庞大,交通部106年1月6日、106年1月11日邀请提案人及相关单位讨论国内是否有推动NCAP制度及建置完整检测能量之必要,经评估后应无迫切之需要。
 
依民法第354条、消费者保护法第7条暨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第8点规定,出卖人应担保买卖标的物有其通常效用及安全性,业者本应担保车辆于交车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法令之规定标准,交通部建议得回归市场机制,鼓励车厂业者自发性揭露撞击测试结果。
 
其实,和上回「燃料费随油徵收」一案差不多,交通部仍墨守成规,并将「经费不足」、「旷日费时」等作为理由,目前除了欧盟、美国、日本之外,包括印度、南美洲等汽车市场也已实行车辆碰撞测试分级,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道路安全等,推行严格的车辆碰撞测试早已是世界趋势,更何况欧盟、美国等国除了车辆碰撞测试之外,也针对主动煞车等功能列入安全等级评估之中,反观国内目前仅进行车辆正面、侧面撞击测试,而且是採取车厂送验方式而非测试单位抽验方式,难免在公信力上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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