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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12月31日起 乘载孕妇之小型车将不受国道高乘载管制

发表于:2024-06-10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6月10日,自民国105年12月31日,即元旦连续假期假第1天起,乘载孕妇(含自行开车或搭乘)之未满3人小型车,将不受国道高乘载管制,此项新政策包含週日国5北上常态高乘载。用路人需主动出示孕期内之孕妇健康手册及附照片身分证明等2项证件,以备查验放行。 民国106年元旦
自民国105年12月31日,即元旦连续假期假第1天起,乘载孕妇(含自行开车或搭乘)之未满3人小型车,将不受国道高乘载管制,此项新政策包含週日国5北上常态高乘载。用路人需主动出示孕期内之孕妇健康手册及附照片身分证明等2项证件,以备查验放行。
 
 
民国106年元旦起,乘载孕妇之小型车,将不受国道高乘载管制。

 
孕妇需出示孕期内之孕妇健康手册,及附照片之身分证明
 
高公局表示,秉持「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33条「孕妇应优先获得照顾」之精神,考量车辆行驶国道相较其它替代道路较为平稳舒适,在高乘载管制时段提供乘载孕妇之未满3人小型车通行,将可使孕妇优先获得照顾。
 
高公局呼吁乘载孕妇之小型车用路人,高乘载管制时段如有使用国道需求,请于交流道入口检查处,主动出示孕期内之「孕妇健康手册」(请翻至初次产检纪录页面)以及如身分证、健保卡或驾照等「附照片之身分证明」,共2项证件,供现场管制作业人员查验。此2项证件缺一不可,以利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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