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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新闻十堰女神探办了600件案子 件件是“铁案”(图)最新

发表于:2024-06-10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6月10日,潘玉斐对照刑法书籍阅读案件。通讯员 宋涛 摄 潘玉斐与同事审核案件。通讯员 宋涛 摄 潘玉斐和同事研讨案件。通讯员 宋涛 摄 荆楚网通讯员 庹海波、宋涛 她曾在北京律师事务所工作,却为了儿时的从警梦想,毅然返乡考取人民警察;她曾在局办公室、户籍窗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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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玉斐对照刑法书籍阅读案件。通讯员 宋涛 摄


潘玉斐与同事审核案件。通讯员 宋涛 摄


潘玉斐和同事研讨案件。通讯员 宋涛 摄

  荆楚网通讯员 庹海波、宋涛

  她曾在北京律师事务所工作,却为了儿时的从警梦想,毅然返乡考取人民警察;她曾在局办公室、户籍窗口等多岗位工作,并最终通过竞争上岗,定格在法制大队岗位上……她就是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潘玉斐。

  “在分局法制大队的4年里,主要承担案件审核把关、执法监督、信访接待等工作,自己虽然很累,但是自己很充实。”8月3日,在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潘玉斐说,唯有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维护百姓公平正义,做新时期人民满意好警察。

  审核600余起案件正确率达100%

  “法制部门是执法监督、案件审核把关部门,作出的任何一项处罚决定都将影响到每个人、每个家庭。”潘玉斐说,作为一名法制民警,必须要公平、公正,才能让群众从执法活动中感受到社会正义。

  2013年12月,十堰市六堰人民广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因发生口角,周某用拳头将刘某某鼻子打成轻伤。办案部门取证后,建议对嫌疑人周某刑事拘留,并开展网上追逃。

  但就在案件报送到法制大队审核的当天,受害人刘某某的老伴找到了分局,称刘某某当时被周某推倒在地,一周后头疼去医院检查发现颅脑损伤,现已经做开颅手术,医药费花了5万多元。此时距案发半个多月,嫌疑人在逃、被害人在医院昏迷,民警当时调取的证据无一反映刘某某被推倒的事实。根据伤情鉴定标准,颅脑损伤可能为重伤,若该行为成立,将对周某定罪量刑产生极大影响。

  潘玉斐审阅案卷后,亲自到案发现场调查走访。经查,周某打伤刘某某鼻子后,急于逃离现场,刘某某上前阻止时被周某不小心绊倒在地。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移送起诉,刘某的医药费也得到了赔偿。

  对每一起案件认真负责,潘玉斐在“严”字上动真格,在“细”字上下功夫。统计显示,潘玉斐经手审核的600余起案件中,审核正确率达100%,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一起被法院判决无罪案件。

  20余项制度为民警办案“立规矩”

  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加快,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公安机关的全部执法工作,从接处警、受立案,到案件侦查终结需经过11个环节。如何加强执法管理、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规范化,潘玉斐一直在钻研、思考。

  “除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外,我又结合工作实际,从法制角度,制定了符合基层民警工作的其他内容,涵盖接处警、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等重要执法环节的规章制度20余项,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潘玉斐介绍。

  为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她提出了“日清、周结、月查、季考”的执法监督思路和“一案一评”的工作要求,力争从源头遏制执法不规范行为,将执法问题发现在平时、改在平时。

  在她和同事3年多的努力下,张湾公安分局执法工作呈现“三升一降”的良好效果,即执法质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执法公信力逐年提升,因执法引发的复议、诉讼和信访案件逐年下降。

  2016年6月,张湾公安分局因执法工作突出,被十堰市公安局推荐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

  5项“张湾案审”模式全省推广

  2014年,根据公安部关于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出口”意见精神,湖北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1个县级公安机关试行“案审改革”,张湾公安分局作为十堰市唯一代表参与改革。

  随后,分局案审改革正式拉开大幕,分局在法制大队内设案审中队,潘玉斐兼任案审中队长。她带领案审中队两名民警不断实践,将案审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有机结合,形成了以“重大案件见面审、刑事案件统一审、敏感案件跟案审、轻微案件快速审、信访案件督导审”为职责的“张湾案审模式”,被全省推广。

  2014年以来,案审中队共提审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29名,通过提审深挖余罪1起、漏罪漏人3起,纠正程序违法行为12次,通知司法援助机构为5名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对2名在缓刑期间重新犯罪的嫌疑人向司法部门发函建议撤销缓刑,依法收监。

  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全局适用“轻刑快办”机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63件,实现了办理效率和办案质量“双提升”。目前,案审中队在她的带领下,已成为“精品案件加工厂、服务审判专业队”。

  28次“法制夜校”提升民警法律素养

  “法制大队是公安里最需要学习的部门,常用的法律法规要反复学习、烂熟于心,才能在工作岗位中不出错。”潘玉斐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尽管她已持有律师职业资格证,但她依然保持了持续学习的习惯。从2012年开始,她自费买各种法律书籍到200余册,每天坚持做学习笔记,把不懂的法律知识、条文记下来,抽空从网上或者向大学的老师们请教。

  潘玉斐说,出台法律就是为了让社会更加公平,更加稳定,作为法治社会的维护者,唯有营运好法律的武器,才能为群众伸张正义。

  2012年,她拖着7个多月的身孕,依然参加了在职研究生学习,提升个人法律素质。2013年,她更是带着襁褓中的孩子,参加了全市政法干警“大比武”,展示了张湾法制民警的铿锵风采。

  作为法制大队负责人之一,潘玉斐深知,团队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加强自我提升的同时,潘玉斐还积极创办了“法制夜校”,不断提升其他民警法治意识、法律思维。

  在举办的28次“法制夜校”中,她每次自己备课、讲课,从民警执法一线中找素材,针对执法中多发、易发的问题和典型案例,制作PPT课件为民警授课。同时,她还邀请法律专家讲法律、办案能手传经验、技术人员谈取证等,通过每月一次的培训提升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52场“法治宣讲”开展普法宣传

  公交车上发生暴恐案件你该如何处理?青少年如何预防犯罪?如何拒绝毒品?……这是潘玉斐日常带领张湾公安分局法制宣传宣讲团,在社区为群众普及公共安全时提出的问题。

  如何让普法宣传更加生动,更容易被群众接受,潘玉斐创新思路,牵头在分局成立了法治宣讲团,围绕青少年犯罪预防、如何防范集资诈骗案件、远离毒品、发生火灾或暴恐事件了如何应对等公共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宣传。

  “从小处着手,从群众身边的事情讲起,才能引起大伙儿的共鸣,每一次宣讲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潘玉斐说,每次讲课前都要搜集大量素材,尽可能让群众多了解掌握一些防身技巧。

  今年以来,分局先后组织了52场“法治宣讲”活动。2014年度,省公安厅开展法治大宣讲比武竞赛,分局宣讲团选送的如何预防公交车暴恐事件荣获二等奖。

  凭着优异的工作成绩,潘玉斐多次被市局授予个人嘉奖、先进共产党员、优秀法制民警和工作标兵等荣誉称号,得到了组织和上级的认可。她所在大队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荣获集体三等功,所在的分局连续12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被评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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