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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新闻动真格了!宁波今天开出首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罚

发表于:2024-06-10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6月10日,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于7月1日已正式开始实行,将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等相关规范纳入其中。今天,宁波消防开出全市首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罚单。 今天上午,甬派记者跟随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区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居民小区,对小区内安全通道违规停放

  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于7月1日已正式开始实行,将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等相关规范纳入其中。今天,宁波消防开出全市首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罚单。


  今天上午,甬派记者跟随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区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居民小区,对小区内安全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等情况进行检查。

  上午9点半左右,消防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高新区杨木碶路上的滨江花苑小区,分别对26号、28号、29号、31号、34号等楼道进行了检查。


  甬派记者在现场看到,上述楼道中零零散散地停放着三五辆电动车和一些自行车,原本两米多宽的楼道被占去了一半。在电表箱旁边和部分墙角处,甬派记者还看到有许多私拉的电线挂在上面,电线末端连接着插线板,而部分插线板边上还悬挂着电动车充电器。

  “按照新出台的消防条例,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高新区消防大队工程师曾立告诉甬派记者。


  在检查到34号楼道时,一辆电瓶车摆放的位置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在电动车停放的边上,一个室内消火栓映入眼帘。“这台电动车不仅停放在疏散通道上,并且遮挡了室内消火栓。”曾立介绍,室内消火栓周围一米内不准摆放、停放任何物品。

  “一旦发生火灾,被遮挡的消火栓将无法正常使用,会对灭火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延误灭火时机。”曾立随即对随行的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说明严重性,并责令立即改正。

  甬派记者了解到,在新《条例》修订实行以来,全市各地消防部门执法人员已分别到小区、工厂以及其他停放电动车较多的单位开展宣贯普及工作,要求相关负责人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若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接到消防部门的通知后,我们已于6月30日在小区内张贴温馨提示,告知新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加强巡查,提醒居民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过道上,更不要私拉电线充电。”滨江花苑小区的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已按要求在小区内设置两

  记者黄金 通讯员颜杰王婷涵

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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