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新闻未经居民同意 物业在小区出租停车位最新消息
来源标题:未经居民同意 物业在小区出租停车位
近日,有居民向金陵晚报全媒体报料中心反映,在栖霞区的新城金郡小区,物业在道路旁出租停车位,并将人防工程里的车位出售。对此,记者来到现场进行了解。
居民:物业在小区私设停车位?
7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新城金郡小区。
一般小区为了方便居民,在机动车道旁边应该有人行道,但是在这个小区只有机动车道,道路旁边只有一个个停车位,每个车位上都有一个车牌号码。
据居民介绍,这些地方被物业改造成停车位向业主出租,每个停车位一个月要120元停车费。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的地下车库。
这个地下车库总共有两层,每一层大概有300个车位,像小区地面的车位一样,这里的每个车位同样对应一个车牌号。
记者注意到,在两层车库的墙上贴着“人防工程管理规定”的标识,规定中提到,不得出售依法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随后,记者询问了几名在地下车库里停车的业主,据了解,地下车库的停车位是物业出售给业主的,“2013年买的,我买的大概8万块钱吧。”一名业主说。
物业:地面停车位为满足车主要求
随后,记者以居民的身份联系到该小区物业的客服,据客服介绍,目前,地下停车库负一层的车位已经卖完了,原先买的时候的确是七八万元一个车位,现在如果想买只能从车主手里买二手的车位。
记者又联系到该小区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他介绍,新城金郡小区的地下停车库只有负二层是人防工程,该层的停车位只能出租不能出售;负一层不属于人防工程,所以是可以出售并且有产权的。另据介绍,新城金郡小区一共有1200户居民,但是停车位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数目,而且,小区地面的停车位是在原规划中就有的,所以物业在原来规划的基础上向小区车主出租。“我们的出发点是为了满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另外,我们收取的费用是作为小区的公共收益来用的。”该工作人员说。
人防办:未经居民同意私设停车位
当天,栖霞区人防办的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经调查,地下车库的情况的确如物业工作人员所说,负一层不属于人防工程,负二层属于人防工程,而负二层的停车位并没有出售,只是收取租费。
不过,栖霞区人防办工作人员发现,物业在设置地面停车位时没有经过业委会同意。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如果物业设置停车位需要先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由业委会出具审议报告,并且需要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审批,然后按照手续办理。经过调查了解,该小区并没有经过小区居民的同意。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要求物业停止将地面停车位出租,小区物业正在积极和业主沟通,争取解决小区车主停车难的问题。
- 上一篇
今日头条新闻西宁查办21件“微腐败”案最新消息
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西宁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构建“点线面”立体监督执纪模式,集中力量打击“微腐败”。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1件,处理38人,对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问题在
- 下一篇
今日头条新闻湖南师大学子送医疗知识进绥宁苗乡最新消息
红网绥宁7月25日讯(通讯员 高铭栩 田益 王子畅)为满足老百姓们对基本医疗健康知识的需求,提高其重视自身健康的意识,将智力扶贫工作落到实处,7月23日下午,湖南师范大学赴绥宁插柳村扶贫实践服务团开展的农民夜校第二期暨医疗卫生知识讲座,在苗乡插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