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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新闻四川消委会发布消费提醒:预付式消费有风险 交钱办

发表于:2024-06-10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6月10日,央广网成都7月14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实习生王人骄)7月13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根据2016年上半年全省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投诉热点信息,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要做到四“要”。 据四川省消委会介绍,近年

   央广网成都7月14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实习生王人骄)7月13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根据2016年上半年全省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投诉热点信息,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要做到四“要”。

   据四川省消委会介绍,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因其便捷、优惠等特点,在美容美发、健身娱乐、家政保洁等许多经营行业随处可见。然而,消费者把真金白银交付到经营者手上后,在失去了“博弈筹码”后,一些不诚信的经营者便对服务质量大打折扣,约定的服务项目不到位,甚至“关门跑路”,让消费者陷入消费难、退款难、维权难的“三难”途径。为此,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要做到四“要”:

   消费者要多“看”,要看经营者是否有合法经营资质、是否已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和经营规范程度等相关信息,要准确了解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基本信息和场地租用情况;

   消费者要细“想”,办理预付式消费前,消费者一定要对自身实际消费需求、资金成本支出和优惠折扣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冷静分析和仔细计算,从针对性、选择性、适用性角度预付消费;

   消费者要留“证”,在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做到与经营者仔细签订书面合同,对预付式消费卡的使用方式、使用期限、违约责任、优惠折扣等具体事项进行详细的约定;

   消费者要多“心”,应当尽量避免在预付式消费中一次性存入过大金额,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防止经营者关店“跑路”,给自己造成大量经济损失,做到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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