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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新闻2岁小孩邻居家死亡 14岁女孩因过失导致其死亡不承担

发表于:2024-06-11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6月11日,2岁小孩邻居家死亡 14岁女孩因过失导致其死亡不承担刑责 图片来自网络 7月9日,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证实,镇雄警方现已查明,塘房镇芒部山村瓦房组失踪后死亡的2岁男孩范文杰系机械性窒息死亡,属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邻居范贤必不到14岁的女儿范某芳过失致范文

  2岁小孩邻居家死亡 14岁女孩因过失导致其死亡不承担刑责

2岁小孩邻居家死亡 14岁女孩因过失导致其死亡不承担刑责

图片来自网络

  7月9日,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证实,镇雄警方现已查明,塘房镇芒部山村瓦房组失踪后死亡的2岁男孩范文杰系“机械性窒息死亡”,属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邻居范贤必不到14岁的女儿范某芳过失致范文杰死亡。

  7月1日早上9点左右,镇雄县塘房镇芒部山村瓦房村民小组一名2岁左右的小孩范文杰失踪,经家属组织多人寻找未果,随后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家属再此寻找,次日凌晨1点左右在邻居家厕所内发现小孩鞋子,随后在邻居家房屋的一个柜子内找到小孩,不幸的是小孩已经死亡,随后户主一家被警方带走调查。

  案件发生后,警方调查了解到,事发当日(7月1日)上午9时许,邻居范贤必的女儿范某芳见范文杰一个人在门外玩,就将其带到家中,由于范文杰哭闹,范某芳就用手捂住范文杰的嘴。但手一放开,范文杰又哭闹。由于害怕范文杰母亲听到后找麻烦,范某芳就将范文杰放到床上,用被子将其捂住,没想到范文杰因窒息死亡。见范文杰死亡后,范某芳就将其放到装包谷的柜子中,将鞋子丢到粪坑里……

  警方还查明,过失致范文杰死亡的范某芳生于2002年9月13日,案发时未满14岁。为证实该年龄,镇雄警方还申请云南省公安厅和昭通市公安局分别进行“骨龄”和“毒化物”两项内容鉴定。最终鉴定结果表明:嫌疑人范某芳符合档案年龄;死者范文杰体内无毒化物。

  据了解,由于其作案时年龄不满14周岁,她将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目前,公安机关、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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