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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申请966万国家赔偿 精神赔偿费和误工费存争议

发表于:2024-06-11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6月11日,王万琼向新京报记者出具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除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公开向请求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外,还要求海南高院赔偿人民币9661332.92元。其中含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误工费3707555.28元;

王万琼向新京报记者出具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除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公开向请求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外,还要求海南高院赔偿人民币9661332.92元。其中含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以及赔偿23年申冤的费用支出计100万元。
 
申请书称,陈满被请求人被剥夺人身自由时,就已经开办了一家装修公司并初具起色,其工资水平远远超过普通职工,以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基数,请求人的误工费按照普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计算。
 
 
申请书还称,陈满未被羁押前身体健康,今年2月2日,经四川省人民医院的全身检查,陈满被查出患上了严重的胃溃疡、肛裂及双下肢体麻木,需要后续长期治疗,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承担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
 
今日中午,王万琼告诉新京报记者,在上午在海南省高院进行的听证会上,对方赔偿委员会7人出席听证会,并邀请了当地政协、人大代表旁听。听证会上主要听取了陈满就赔偿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主要还是一些争议,比如此前已经鞠躬致歉了,现在是否还需要书面道歉,陈满认为,此前的鞠躬道歉并不代表书面道歉,他对此作出要求,另外,精神赔偿费和误工费的赔偿款项上还有一些争议。”
 
目前尚未出结果,双方可能还会有进一步的协商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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