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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鸟窝被判10年 真能起到警示作用吗?未免太残忍

发表于:2024-06-10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6月10日,张睿 1994年出生的小闫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放暑假在家时发现村外的树林里有鸟窝,和朋友架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售卖,后来又掏了4只。然而因为这16只鸟,小闫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12月2

  张睿

  1994年出生的小闫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放暑假在家时发现村外的树林里有鸟窝,和朋友架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售卖,后来又掏了4只。然而因为这16只鸟,小闫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12月2日《人民网》)

  三年高中磨练才能“化茧成蝶”,步入每名学生都向往、憧憬的大学时代,可以说大学是人生未来的起步黄金点,然而就有两名大学生因为掏了鸟窝,被判了10年牢狱之苦,整个青春年华被毁,究竟是何原因?

  因自家门口有个鸟窝,小闫便和朋友搭了架子将鸟掏了出来再从网上变卖获利近千元,殊不知,他们卖的鸟是燕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此摊上大事,在又一次掏鸟窝时当场被警察抓获。

  此报道一出,网友着实不解,两名学生的行为固然可恶,但是用十年的铁窗之刑作为处罚未免用力过猛。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以看出,十年的刑罚处罚可谓是条例中最高的处罚,然而,两名学生的行为真的构成了“情节严重”吗?据事后了解,两人在被抓之时还不知道所掏的鸟是国家珍稀保护动物,也就是说,他们在掏鸟窝的时候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不知者不怪”虽然不能成为他们开脱罪名的理由,但这两名大学生毕竟和职业抓捕国家濒危野生动物的人是有区别的,并不是有意为之,或许只是出于图着好玩的目的。试问,谁的孩童时代、学生时期没有掏过鸟窝,只不过没有这么不走运掏了保护动物的窝罢了。

  笔者认为,法律的威严应该从事前的教育中体现出来,而不是只在事后一罚了之达到警示的目的。在学生掏鸟窝之前,当地村民是否知道燕隼是国家级保护动物?是否知道哪个鸟窝就有国家级保护动物的存在?是否知道哪种动物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是否知道猎杀、变卖国家级保护动物就要付出十年牢狱之灾的代价?当法律举刀之前,至少应该告诉大家,为何要保护濒危野生动物?何种动物属于保护之列?若是法律宣传到位,谁还会以身犯险,去拿青春做赌注呢。

  也许通过此次事件,让全国人民都记住了燕隼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可是这就达到了设有法律的真正目的了吗?让人们远离因不辨识保护动物所产生的法律误伤,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司法机关也要追寻法律本意,严守法律尺度,多想想怎么做才是对保护动物最有利的事,而不是一味的挥劈刑罚利刃,尤其是对那些不慎伤害到国家级保护动物之人。十年刑期或许对于他人来说起到了警示作用,可是用两个学生的青春来达到警示作用,未免太过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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